审计署郑州特派办完成对我市本级债务
抽查核实审计
根据《审计署办公厅关于印发地方政府债务和隐性债务抽查核实审计工作方案的通知》(审办财发﹝2018﹞64号)要求,审计署郑州特派办对我市本级截至2017年底的政府债务和隐性政府债务进行了跟踪审计。这次债务审计以财政部提供的债务数据为基础,核查了债务系统内存量政府债务置换情况、地方政府债券资金的使用效益、地方政府隐性债务以及需要关注的其他债务情况。本次政府债务审计中与以往审计不同的是:合规的PPP项目不作为政府隐性债务;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形成的政府隐性债务额,以合同约定的政府购买服务总额确定,但尚未开工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不形成政府隐性债务。通过此次审计,核实了我市本级政府债务和隐性政府债务的准确性和完整性,为加强地方政府债务和隐性政府债务管理打下了坚实基础。